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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京市助理工程师评审说明

作者:www.soxuedu.com浏览数:848

  按照国家人事部有关文件规定,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中专毕业生,经考核或考试合格后即可初定初级专业技术资格,不需要再进行评审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按以下办法确定:


  一、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中专毕业生,所学专业与所在专业技术岗位相同或相近,见习期满后,经考核合格即可确定相应的初级专业技术资格。即:中专毕业,见习一年期满,考核合格定为“员”级资格;大专毕业,见习一年期满,视同具有“员”级资格,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二年,考核合格定为“助理”级资格;大学本科毕业,见习一年期满,考核合格定为“助理”级资格

二、凡是国家已实行“以考代评”的专业技术资格,专业技术人员可按照报考条件参加国家统一的考试,成绩合格后即获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。考试获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分“员”级资格和“助理”级资格。其中:大专毕业2年以上、中专毕业4年以上,可确定“助理”级资格,不具备上述条件的人员确定为“员”级资格。

三、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不实行评审后,对于中专以下学历毕业初定“员”级资格后需晋升“助理”级资格的人员,以及少数不符合初定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实行“以考代评”,由市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分系列组织专业知识考试,成绩合格,确定其初级专业技术资格。

报名提交材料:

1、专业技术资格初定申报表(二份),表格下载:www.njzz.gov.cn

2、彩色一寸证件照4张

3、单位劳动合同复印件一份(加盖红色公章)

4、毕业证复印件一份,(加盖红色公章)

5、身份证复印件一份,(加盖红色公章)

6所学专业与所在专业技术岗位相同或相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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